郴州市公安局的郴州市公安局看守所监室门采购(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16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0-014)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看守所监室门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TCZ-2020-014
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163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郴州市公安局看守所监室门采购 |
38套 |
¥418000.00 |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2.3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材料;
2.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或有效的银行的信用证明);
2.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购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3.4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材料;
3.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或有效的银行的信用证明);
3.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购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1份。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7月2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朱警官
电 话:180735671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670511388/0735-2257085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楼2001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