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编码:C14010199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0]000067;委托代理编号: HNZT-2020SY020;项目编号:2020CG06XS03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
2.授权主体:新邵县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67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2)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邀请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其他资料售价600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子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企业(外资企业)在银行的合法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应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 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6如果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出现以下情形全额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2.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3.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新邵县财政局的监督。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59739889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星城二单元1601
联系人:王新林 刘志云
电 话:13975595222 18692919608
监督管理部门: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开区东谷大厦西楼903
联系电话:0739-3608898(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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