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31 11:34   2428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投[2020]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配套用房土建工程建设、厂区内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4748.960127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津市市高新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三栋(1#2#5#)标准化厂房和新建一栋设备用房(7#),总建筑面积18859.04平方米,其中1#厂房面积6153.08平方米,2#厂房面积6153.08平方米,5#厂房面积6153.08平方米,7#设备用房面积399.5平方米;厂区内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及场地绿化、亮化、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配套工程等

1.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桩基础、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厂区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5 招标编号:CDZT(2020)-62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http://gcxm.hunanjs.gov. cn/dataservice.html)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或投标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080320200807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 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 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082511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市人民政府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736-4221360

10.其它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保证原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0.2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址:津市市高新区

联系人:杨智君

  话:0736-42503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C612

联 系 人:肖玲  文豪

联系电话:0736-732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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