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
一、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整体迁建 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9】45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
2.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整体迁建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3.建设地点:永定区且住岗路以东、高远路以北(市委4号院北面)、且住岗小学(张家界民族小学)以南;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张家界特殊教育学校实施整体搬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879.10㎡(约含37.3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1600.00㎡,其中:聋部教学楼1500.00㎡,培智教学部1500.00㎡,康复楼1000.00㎡,实训综合楼2000.00㎡,礼堂800.00㎡,室内训练馆2000.00㎡,学生宿舍楼1000.00㎡,师生食堂800.00㎡,地下停车场1000.00㎡;室外运动场7000.00㎡,室外篮球场840.00㎡;同时完成室外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学校建成后将设置27个特教班,能容纳适龄残疾儿童270余人。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招标范围: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整体迁建项目设计内容:本项目的建筑、总图及景观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含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若有需要,完成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具体设计内容见第四章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7.设计周期:①中标后 20 日内完成方案优化;②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经审查后 5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8.设计费最高限价:12806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具有 1 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近 1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具有 1 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指功能、规模等相近,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08 月 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工程建设→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448271334@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09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方案设计补偿
1.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1: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不补偿,第二名补偿10000.00元,第三名补偿8000.00元。其中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 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补偿方式2: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设计补偿XXX万元,第二名补偿XXX万元,第三名补偿XXX万元;第四名补偿XXX万元.;其中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 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招标人
☑中标人
八、投标担保
按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督,监督电话 0744-2160112。
十一、其他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格式部分)。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2.中标单位根据绿色建筑设计和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北正路土门巷与城墙东巷交叉口
联系人: 全主任
联系电话:1860844962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六栋二单元1607室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传真): 18867267291
邮 箱:14482713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莎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