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禾市保障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TCZ-2020-179、政府采购编号:安仁财采计【2020】15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安仁县禾市保障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ZTCZ-2020-179 政府采购编号:安仁财采计【2020】15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219328.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1
安仁县禾市保障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1项
3219328.00
2550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要求供应商提供近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的凭证复印件;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相关人员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质证书均需处于有效期。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 9 月 18 日起至2020年
9 月 24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仁办事处)。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8 日下午16: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 9 月 28 日下午16: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湖南中投项目有限公司安仁办事处)。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安仁县行政中心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77355522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联系人:谭女士、廖先生 邮编:423000
电
话:0735-2257085、18007356737、1867051138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