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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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当雄县纳木错750ml瓶型整线换型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ZT-XZZB-202002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吹瓶机1套、灌装机1套、贴标机1套、包装机1套、码垛机1套、传送带1套、安装与调试、物流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79.05万元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模具设备换型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以及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第三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得乐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8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诸葛福雷,区自然资源厅,会计师;
唐胤凱,西藏天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南,国信招标,工程师;
达勇,西藏日报社,工程师;
庹冯,西藏银河科技,会计师;
专家论证意见:
庹冯:该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公司报名,没有发现招标文件有排他性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诸葛福雷:经对当雄县纳木错750ml瓶型整线换型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两次招标公示进行审查,没有发现有排他性的实质性条款,该项目两次招标均只有一家(同一家)投标不满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周南: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西得乐机械(北京)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与通知”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达勇: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无不合理条款,排他性条款。根据【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及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建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唐胤凱:当雄县纳木错750ml瓶型整线换型采购项目两次发出公开招标公告均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查无针对性,排他性,根据【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
六、公示期限
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七、公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当雄县
联系人:扎西次仁
联系电话:0891-61103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63600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