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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化经开区向红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北路)(EPC) 已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2019】425号和新发改环资【2020】2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经开区向红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北路)(EPC)
2.2招标编号:HNZT2020(LD)-2012
2.3建设地点:新化县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化经开区向红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北路)工程位于新化经济开区发向红工业园,为新化经开区向红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云岭路,西止勤业路,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及附属设施。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120.94米,路幅宽12米,其中车行道宽7米,两侧人行道分别宽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机动车道采用砼路面,人行道采用水泥拉丝砖铺砌;给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单侧布置于车行道下,雨水管布置在道路北侧车行道下,污水管布置在道路南侧车行道下,距道路车行道侧石边线1.5米,管径设计按规范要求,道路上每隔一定距离及结合现场实际需要布置雨、污水过路横管;给水管布置于道路北侧人行道下,每隔120米布置室外消防栓。综合管线及其它:综合管线包括电力(低压配电系统)、综合通讯管线、路灯等,单侧布置于道路南北两侧。绿化、交通标识标牌等道路附属设施按规范同步设计施工。招标金额约1293.2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报告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
2.6.2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验收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二年。
2.8.1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2.8.2 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岗位人员3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原件)】,无在建工程,且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设计企业最低配备设计负责人 1 人,并提供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即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原件);
3.7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
3.9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09月29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担保:
5.2、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另单独准备一份并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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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20年09月29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止(北京时间)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下载即可)。
6.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 1843512243 @qq.com)。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唐家岭社区富康路
联 系 人:刘碧
联系电话:155763050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大厦906室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738-8220318、13762293234
11、其他
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