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药学部多功能成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HNZT-2020ZF252
三、更正事项: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原公告内容: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原公告附件上传错误,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3)、原公告内容: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所投设备非投标人自行生产的)。
5、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缴税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产品供货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所投设备非投标人自行生产的)。
8、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殊资格要求:无。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176号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731-851715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盛娟、王莎莎
电话:0731-82255989
邮箱:hnzt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