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将建成全国招投标网络平台 电子招标平台被验明正身
来源: 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 2015-08-12 14:58   69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这意味着,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彻底改变传统的招标模式。



  事实上,7月末,中国招标投标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这意味着,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彻底改变传统的招标模式。

  事实上,7月末,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已经正式推出了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以‘互联、开放、共享、透明’为服务宗旨的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推出,将在未来的中国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与监督平台之间扮演重要的信息联系枢纽角色。”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任珑表示。

  在政策的扶植下,电子招标系统的研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在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上表示,争取到2018年形成全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

  蓄势待发

  “坚持了十几年,在2012年时一度想要放弃。”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孙建文在谈到电子招标推行难时,颇为感慨。那时电子招标既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也没有支撑的上层政策,长期的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让这家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研发公司一度心灰意冷。

  更糟糕的是,“资金申请极难。比如说开发一项产品,费用是100万,一般维护资金就只有10%到20%。但一旦涉及标准更改这种政策变化,更新的难度几乎和重新做个新平台持平,这些维护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孙建文说。

 

  孙建文进一步举例称,比如新政策1月1日实施,但从技术角度来说,招标系统平台升级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那么在这段期间内进入招标平台的企业,是遵循原来的政策,还是必须将招标延迟到平台升级完毕之后?“这其实是非常尴尬的,因为没有政策支持,这段期间平台相当于违规运营。不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出台后,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下,有半年时间可以进行新老交替,这为我们的运营维护提供了政策支持。”孙建文表示。

 

  2013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七部门印发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其中对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不仅如此,在国务院即将审议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已经从初步应用迈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而政府推广的PPP,则为这个新兴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不过,政策支持虽然带来了底气,但也带来了新的标准。电子招标公司还面临着全面升级对接新政策的考验。

  “这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宁夏友联信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伟表示,“原来的技术联网等都需要全面升级改造。”而这些升级改造需要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事实上,和宁夏友联一样,大量电子招投标系统研发公司迎来了新机遇。

  “我们也是看到这个机遇,才在2013年整个团队从宝钢独立出来,成立了新公司。”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试点单位、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OO徐祎表示。

  独立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研发公司正面临大发展,国企的网络招标平台也陆续打开原本紧锁的大门。

  “原来我们的招标,都是使用我们自己的资源库。这个资源库经过我们多年的累积,有数量众多的供应商。不过现在我们的招标已经放开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降低了门槛,只要有好产品都可以参与我们的招标。未来我们要和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相连接,真正打开大门,让全网络参与进来。”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处处长张琴介绍。

  逐步成形

  “传统的招标是比较繁琐的,从标书购买,到投标、开标、评标,全部纸质化操作。比如购买标书,我需要从上海飞到北京,买完标书再飞回上海。有时候竞标企业多,还需要排队,中间耗费了大量时间。投标、开标则更加头疼,有时候光投标文件就有两大皮箱。每家企业都这么多文件,开标之慢可想而知,有时光唱标就要一整天。”徐祎表示。

而电子化后,传统的招标模式将逐步转变为依托互联网平台、内置招标规范标准的电子化招标采购交易服务模式,从而使得招标采购活动变得更为高效、节能、环保。

  此外,交易系统和监督系统以后都将与监管机构实现全面对接,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诚信问题、质量问题都可以记录在系统中,监督机构的工作量也大幅减轻。

  不过,林念修表示,现有的电子化招标投标还面临着发展不均衡、信息不共享、体制机制不适应、安全保障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电子招标投标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应用。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共享机制将被引入到招标采购行业,招标采购行业将构建一个全流程、动态、立体的信息公开共享体系。这一体系将通过技术手段在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之间建立高效的信息流,使得招标采购交易信息实现向社会公众和监管平台的公开透明,有效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率。”任珑表示。

  互联网的最大特性就是“跨界共享”。这一理念引入到招标采购行业中,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平台的信息共享体系,打破滋生贪腐的信息黑箱和孤岛状态,营造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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