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堆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层HIV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院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NZT-XZZB-2021001
2.项目名称:堆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层HIV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预算金额:366957.4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玖佰伍拾柒元肆角)
6.最高限价:366957.4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玖佰伍拾柒元肆角)
7.资金来源: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已落实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与签订合同为准
9.建设地点:堆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层
对疾病控制中心4楼二间实验室进行装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承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若为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盖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最终认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院内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 850元/套(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院内。
1.时间:2021年04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院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征集;
2.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东嘎东路1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891-615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院内
联系方式:17706351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70635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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