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通知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6-11-23 15:12   70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湘发改法规〔2016〕877号

各有关单位和评标专家: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现已完成升级改造,并将于近期启用。升级后的专家库语音通知将进行变化和调整,为确保专家抽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2016]417号)文件的规定,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已由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变更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后有关专家库管理事项的通知均以省发改委通知为准,原管理机构名义不再使用。

二、系统语音通知号码变更为:0731-84331400,短信通知号码变更为:10690067731901

三、专家在接收到系统语音通知以后,需根据语音提示操作电话按键。如出现按键错误等情况导致系统挂机,则系统默认为专家拒绝参加评标。

四、专家在语音通话过程中断线或接通后直接挂机,系统默认为专家拒绝参加评标。

五、专家确认参加评标后,需在语音通知的集合时间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并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的,系统将分别按照迟到或取消参与评标情形计入专家出勤情况,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暂停或取消该专家评标资格。

六、语音通知结束后如有疑问,可拨打0731-89665164咨询,来电显示的语音通知电话不能回拨。

七、专家确认参加评标以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需提前拨打电话0731-89665164通过人工方式进行请假。未请假的,将由系统自动按考勤程序处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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