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研讨会在长沙召开
来源: 湖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6-11-23 16:39   56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由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主办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研讨会”在长沙召开。部分市县财政局采购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研讨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肖北庚教授和湖南大学徐琳副教授特邀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要求,就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区别、如何更好地使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PPP项目的适用情况、如何通过磋商程序来完善政府采购需求和定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最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曾子兰在总结时强调,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作为非标采购方式的一种,是财政部顺应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需要,放权于采购人,以利更好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而创设的一种方式。如何依法依规用好这种方式需要各级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二、当前条件下,任何采购方式的运用都会有利有弊,关键问题是如何趋利避害,尽可能发挥某种采购方式的优势,查漏补缺,避免并严格控制方式被误用、滥用甚至被操控;三是财政既要履行好方式审批的法定职责,又要注意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多给采购人宣传政策,多做正面引导工作,把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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