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代理机构由省财政厅确定,分别为:陕西建兴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和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公司。
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我局对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事项和廉政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共涉及项目21个,采购金额3871万元,采取自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查阅了采购项目资料,查看了招标影像资料,并听取了情况汇报,自查率和现场重点检查率均为100%。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判和分析,要求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完善,并督促采购代理机构结合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通过这次检查全面掌握了我市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做到了边查、边纠、边改,对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