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级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该系列项目采购规模大,项目设置更加个性化,履约验收有特色。同时,不同于央采、省级等级别批量集中采购,该项目执行范围小,一直以来都备受供应商关注。
采购预算达到3653.72万元
广州市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共设置了17项配置参数,分别为分体定频壁挂机1P单冷、分体定频壁挂机1.5P单冷、分体定频壁挂机1.5P冷暖、分体定频壁挂机2P单冷、分体定频壁挂机2P冷暖、分体定频壁挂机3P单冷、分体定频柜机3P单冷、分体定频柜机3P冷暖、分体定频柜机5P冷暖、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3P单冷、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5P单冷、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3P冷暖、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5P冷暖、分体变频壁挂机1P冷暖、分体变频壁挂机1.5P冷暖、分体变频壁挂机2P冷暖、分体变频柜机3P冷暖。
此次采购预算达到3653.72万元,共采购5465台空调,包括5个子项目。预算最高的为子项目3分体定频柜机,达到989.96万元;其次为子项目1分体定频壁挂机,金额为956.68万元;再其次为子项目2分体定频壁挂机,金额为742.67万元;子项目5分体变频壁挂机,采购金额为503.95万元;子项目4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采购金额为460.06万元。
该项目明确,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顺序按照金额大小排列,为子项目3、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5、子项目4。“此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障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能力。”来自某家空调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表示。
除了常规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外,对于投标人的要求,该项目针对制造商总公司、分公司以及代理商也进行了不同设置: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必须为空调机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空调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任一子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本项目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得分子项目授权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将全部被拒绝。“这种设置决定了最终将有5个品牌分别中标,这也是保障供应商供货服务能力的举措之一。”上述负责人表示。
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9时。
对项目服务进行个性化设置
由于该项目属于市级项目,主要采购人多集中在广州市。为了保障项目服务实施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书,承诺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家本地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
“空调不是简单的货物采购,需要安装、调试等服务。该项目在服务内容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列举,也便于中标供应商执行操作。”上述负责人表示。该项目要求自采购人确认收货之日起,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后在批量系统中确认安装调试。由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并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安装调试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组装连接、应用环境配置、接通测试。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主要培训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组装连接、应用环境配置、安全操作及应急措施。
一直以来,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人较多,验收是个难题。该项目为方便采购人的验收操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设备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连同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采购人依照合同条款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批量系统中确认验收。采购人凭双方签署的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合同、带有二维码的成交通知书及发票,按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在系统确认收款。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与此同时,支付方式也为不同的采购人提供了两种方式:一种是纸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到货并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全部货物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个月内支付,如在保修期内,若1个月内故障率超过15%的,每次扣除质保金保证金的20%,扣完为止。另一种则是验收通过后,由双方协商具体时间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履约情况网站同步公示
对于业内关注的履约问题,该项目也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将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同步公示,接受监督。采购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交易中心将进行核查并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对于采购人在评价反馈、验收书或书面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问题,交易中心将及时组织核查,协调按国家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中标供应商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履约期内,针对同一中标供应商的有效投诉在3次以上的,交易中心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方外,还将在接下来12个月内的广州市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活动中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
此外,对于跟单采购,该项目要求中标后实施时,同一采购人跟单采购中标货物数量不超过20台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减少中标货物数量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