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招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30 11:40   80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6]5号文、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发改招[2016] 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2016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2.2项目编号: CDZT(2016)-70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6-100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嘉山村街道办事处关桥村,合理定价为50.36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拦河坝、渠道衬砌、田间道路改造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已经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3.9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10企业近三年内一个类似工程经历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1128日至20161202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图纸。

4.2招标文件、图纸售价:800/份,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

4.3.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进行押证报名;

4.3.2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在册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⑴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扫描件);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⑸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⑹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部关键人员的身份证、项目部关键人员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管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⑻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⑼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⑽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⑾近三年内一个类似工程的经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除法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须在介绍信上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码;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90930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6121909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6.1本项目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8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保证金托管帐户: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92068052500242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908077329100016945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86020321000000273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943005010002900011

6.2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121517时前。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5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财农办(201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津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津市市银苑路

联系人:田勇

联系电话:13707368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612

联系人:周宏建  曾强

联系电话:0736-7326166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河

    联系电话:0736-425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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