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四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仁县四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字【2016】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本级政府平台融资),招标人为安仁县开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仁县四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安仁县仁西路与泉塘大道交叉口东北面
2.3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109㎡,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6874㎡,图书馆3750 ㎡,体艺楼2729㎡,办公用房3450㎡,生活用房40306㎡,400米运动场、风雨活动场12000㎡;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工程及附属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2.5 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从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10天开始计算,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6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须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工程建设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的有效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
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8)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账户和密码);
(9)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账户和密码);
(10)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和招标人签订的有关承诺书;
(1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招标人的介绍信和开具的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单或招标人开具的履约保函证明;
(12)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
(13)公告之日起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4.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4.3报名地点: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立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5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开标室(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西路10-3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
7.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仁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13 1700 5250 4928
7.2本项目采取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交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托管账户或银行部门出具的履约保函。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预交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履约保函上注明“安仁县四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如果未注明是“安仁县四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或查验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需确定履约保证金是否到账并到招标人处开具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部门出具履约保函并到招标人处开具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安仁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522290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所有单位报名前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需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同时签订:“不转包、不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然后按4.1中方式报名。
10.2本建设项目的相关事宜按中共安仁县委办公室安办字[2016]35号文件执行。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前应到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查阅该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仁县开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仁县七一西路
联 系 人:何钦华 电 话:137625778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聚贤庄小区2栋2单元304室
联 系 人:蒋丽朵 陈东 雷迪 电 话:0735-888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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