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质稻产业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衡山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质稻产业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山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质稻产业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6)88、126号、湘财农函(20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山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质稻产业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萱洲镇
2.3 规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320万元(每标段各160万元左右)。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田间工程施工,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须具有类似工程(衡阳地区范围内)施工经历的独立法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需要,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报名在本次招标中限报一个标段。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项目拟任建造师(衡山县外企业还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类似工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南路石油大厦9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5.3 招标文件费和报名费共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拟任建造师,拟任建造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相关会议;湖南省衡山县行政区域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业 主:衡山县农业局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10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3203061067 13203061062 0734-24010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南路石油大厦904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电 话:15211439022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