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16-12-12 14:19   95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洞发改审(2016)33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本项目全过程代建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

2.3  规模:项目位于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境内,占地20亩,新建迁建房屋205套,总建筑面积20400平方米;新建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迁建房屋2#、4#、5#楼一层为门面商铺),总建筑面积2940平方米;配套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总投资金额约3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0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及室外道路、水渠改造、相关配套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12 12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账时间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

5.3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号: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5.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洞口县月溪乡洪程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且在到账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2  8  日至 2016   12   12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点: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7.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   12  8日到 2016 12  12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至现场进行勘察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裕峰花园酒店五号楼三楼306室)获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并缴纳资料费,查验原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不得早于该公告发布时间,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②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

    ④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条)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拟任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⑧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投标前在本企业连续6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2016年5月-2016年10月);

⑨提供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⑩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原件;

上述①③⑨留原件,其余提供的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逾期不予办理。

9.2 提供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9.3本次招标根据特殊情况,地势复杂及居民情况复杂所以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自行组织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由项目业主方出具《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11.联系方式

人: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江先生

   话:13979738878

   址:洞口县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戴女士/肖女士      

   话:18873996998/15273929055

   址:洞口县裕峰花园酒店五号楼三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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