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蒙泉镇花薮完全小学科教楼及附属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石门县蒙泉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蒙泉镇花薮完全小学科教楼及附属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6)SMJSGC-22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蒙泉镇花薮完全小学
2.4 规模:该工程位于蒙泉镇花薮完全小学,科教楼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层高均为3.6米,檐口高度为7.5米;水磨石地面、外墙贴面砖、蓝色陶瓦坡屋面;附属工程有:广场砖地面、混泥土路面及给水、排水等。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土建、水电安装及装修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807 1820 0271 7610 5012
保证金情况咨询: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亭 电话:0736-515155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工程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55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住建局招标办。电话:0736—5322678、0736----532282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须在技术标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和措施。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蒙泉镇中心学校
地 址:石门县蒙泉镇
联系人:龙治国
电 话:137073616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东方桥路003号水文局院内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吴奉霖
电 话: 1376262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