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16-12-12 14:26   71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山塘至广生站,线路长36.398km, 平均站间距为1.491km,设车站25座,全为地下站;在山塘站西北设洋湖垸车辆段,在广生站的东南侧设置张公塘停车场;与1号线共享主变电所,另在星沙站附近新设主变电所1座;与1、2、4、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在阜埠河路站设与4号线的联络线,在月湖公园北站设与5号线间的联络线。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长轨招文[2016]147号文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一个标段,投资估算约为1.7亿元。

5、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所属的正线以及其辅助线、洋湖垸车辆段及张公塘停车场电化线路的接触网系统所有设备器材的采购、供货、运输、安装与调整、工程完工、工程临管、修补缺陷和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触网系统设备器材的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整、试验、验收、临管、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

2)与本工程所含全部设备器材安装调试相关的土建配合以及施工处理工作;

3)与本工程所含全部设备器材有关的其他系统专业的配合以及施工处理工作;

4)与本工程所含全部设备器材有关的接口配合、试验、调试、竣工验收(包括竣工图编制)、试运行、系统联调配合、工程临管等工作;

5)为业主的运营维护员工提供所需要的员工技能培训,运营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向业主移交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设备零件图纸等资料;

6)部分管线开孔工作;

7)施工招标图中所含内容;

8)为实现供电系统完整功能所需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6、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40天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暗标,予以打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以相同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入围工程业绩指:2013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相关工程,且合同范围必须含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接触网安装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5、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供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6、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10、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2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资料表》要求提供相应原件或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1                       

  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关键岗位人员

最低配备要求

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后审时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员应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施工员和质量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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