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大浒矿区大浒村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
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16-12-21 15:37   87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大浒矿区大浒村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招[2016]8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慈利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大浒矿区大浒村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大浒矿区大浒村。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处理能力80m³/h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3400km,对前期已建成的大浒矿区尾渣集中处置场进行封场闭库,处置场及周边区域恢复植被,工程总投资为580万元。

2.4工期要求:1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2.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在湖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需提供省外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证明材料),且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期三年(含)以上(提供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内(20141-201612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为准;

4、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16日至201612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还需要提供与分支机构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设计负责人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⑤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报名;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⑦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六栋二单元1607室)(张家界市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慈利县大浒矿区大浒村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开户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账号:7319 0363 1410 70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15日上午10 30分   开标地点: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检察院大院旁)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监管机构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4-321203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环境保护局

  址:慈利县零阳镇文化路06号(慈利县全民健身大楼11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51744022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六栋二单元1607室(张家界市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13574442578

    真: 0744-83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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