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T-2016LY-00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已由耒阳市发改委以耒发改审批【2016】15号文和耒发改审批【2016】35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大市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大市中学校内
2.3 工程规模:
2.3.1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项目为建设教师公租房1栋,层高5层,共25套,每套面积40㎡,砖混结构,建筑高度16.35m,总建筑面积1100㎡,项目总投资额约150万元;
2.3.2耒阳市大市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为建设学生宿舍楼1栋,共4层,每层设置公共卫生间,砖混结构,建筑高度16.35m,总建筑面积1140㎡。项目总投资额约160万元。建安费控制价具体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布的控制价为准。
2.4 工期要求:12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及学生宿舍楼项目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套关键岗位人员限报一个标段)第一标段:耒阳市大市中学教师公租房项目施工第二标段:耒阳市大市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7月-2016年1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如果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人数少于或等于9家,则直接参与投标;如果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人数多于9家时,则随机抽取9家参加投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随机抽取法”。
4.2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到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二楼参加抽签入围仪式,随机抽取确定9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逾期未到达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二楼及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其抽签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帐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23日下午16:30时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 名: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帐 号:1206 8170 8804 8689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公休日休息)到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6室,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三证合一)、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只受理上述四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④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证金进帐单原件; ⑥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证书原件及岗位证书一览表(无在建工程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五大员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帐号密码); ⑦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请提供岗位资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3 招标文件计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9.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1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1.2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7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
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日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耒阳市属企业查询联系地址: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联系人:曹女士,电话18674708865.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3.联系方式招
标 人:耒阳市大市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大市镇大陂村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13100344998 电 话: 1397494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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