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A区安置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17-01-03 15:32   92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A区安置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投资[2015]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A区安置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永定办事处老汽车站南面(东至人民路、南抵澧水防洪大堤、北与老汽车站南端接壤、西至逸臣华天酒店附东侧)。

2.3 建设规模: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A区安置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采购1#-5#栋住宅电梯15台,分别为:消防电梯5台、无障碍电梯5台、普通电梯5台;投资额为:5554000元;第二标段:采购1#-5#栋商场电梯8台,分别为:室内货梯1台、可载货客梯2台、观光电梯5台,投资额为:2649420元。

2.4 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 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交货工期:90天(日历天),各部位电梯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安装调试工期:90天(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7 交货地点: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A区安置区项目施工现场。

2.8 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所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具体型号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及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签定了唯一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书》,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则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汇率)及以上;

3.3电梯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服务;

3.4 外省制造商在湖南有注册分公司或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维修机构须取得湖南省区域内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服务;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的两家不同投标人;(4)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一起参加投标。

3.7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29日至2017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4.1.2制造商报名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打印件:

1)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外省制造商在湖南省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维修机构须取得的湖南省区域内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1.3代理商报名的除提供以上4.1.2款中制造商要求的所有证件或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原章的彩色扫描件的彩色打印件外,还须提供:

1)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3代理商《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注: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存原件外(代理商投标报名时提供),其余核对原件留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第二标段: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6.2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6.5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6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6.1 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6.3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6.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1 18 10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未按4.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21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74466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六栋二单元1607

联 系 人:黄女士

    话:13574442578

    真:0744-8363636

    箱:6045477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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