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飞山-苗乡侗寨旅游精品路线建设项目(一期)-飞山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
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时间: 2017-01-22 16:32   85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飞山-苗乡侗寨旅游精品路线建设项目(一期)-飞山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设计服务已由靖招办核【2017】1号核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飞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靖州县飞山-苗乡侗寨旅游精品路线建设项目(一期)-飞山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设计服务项目编号:HNZT-2017HHJS05 投标控制价:3100000.00 元设计地点:靖州县交货时间:40天招标内容:飞山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旅游或建筑或规划类高级职称。
3.4 投标单位取得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提供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设计服务等各项业务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 22日起至2017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到12:00时,下午15 :00时到 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靖州县原工商局四楼(县广播电视对面)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本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内所需资格条件的资质证书原件及现场踏勘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留存完整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4.4 为确保进度及让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环境充分了解,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且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到招标人处签订现场踏勘证明;
4.5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提供的报名资料违背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
4.6招标文件售价: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飞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89321911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州县原工商局四楼(县广播电视对面)
电话:17711752836 联系人: 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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