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弘扬中学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 [2016]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弘扬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弘扬中学二期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开洪路69号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724平方米,其中,新建1栋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260平方米;新建教师宿舍两栋,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四栋,建筑面积约7404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 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衡阳县弘扬中学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其中,新建1栋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976平方米;新建学生(男、女生)宿舍楼各一栋,建筑总面积约7350平方米,项目内容具体包括教学楼、学生(男、女生)宿舍楼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分标段报名,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报名投标。其中一标段为学生(男、女生)宿舍楼工程,二标段为教学楼工程。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9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 上限值:一标段为9649231.94元,二标段为4587059.7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如果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20家,则直接参与投标;
4.2 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在20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并参加投标,抽取入围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4.3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衡政发[2016]9号文件中要求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壹拾捌万元整,二标段为玖万元整。
须于报名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帐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042 1001 0000 0221 331
5.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弘扬中学二期建设工程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四楼)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之日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资质证书副本(新版);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公告之日起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2016年9月—2017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一份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及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查询电话、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加盖单位公章。
(9)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10)只受理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衡阳县弘扬中学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开洪路6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6573463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 系 人:刘先生、罗女士
电 话:18674742880、1770734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