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事前管理。对采购人报送的品目及价格严格把关,使预算工作做到“精、准、细”加大方便采购人的工作。凡是货物、服务项目金额达到100万元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执行,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由采购单位申报,采购办审核。同时,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须经采购办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和公示,重要项目还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按照市采购办要求上报季度报表,做到编制规范,数据真实。
突出事中管理。对政府采购计划及资金安排实行了部门联动,计划及资金要相关股室审核落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查,通过评审后才实施下一步工作。建立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和动态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宽进严出的代理机构库,并由采购人在备案代理机构中由采购人纪检组监督选择3家以上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并签字确认。并对代理机构实行实行黑名单制度,开标现场和评审专家抽取由采购人纪检组现场监督,重要项目采购办派人参加现场监督。
突出事后管理。一是坚持采购合同的备案管理。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合同文本送区法制办审核,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负责核对合同内容是否和投标文件一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区采购办备案。二是规范投诉处理的程序。对政府采购投诉,首先要求供应商先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认真及时处理办结。供应商对质疑事件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再向采购办投诉,在收到投诉书后及时审核并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处理投诉事项,在处理投诉事件时发文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暂停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处理完毕后再恢复采购活动,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政府采购网公示。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代理机构在整理档案时,要整理三份档案:即采购人一份、代理机构一份、监管部门一份。同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规范电子档案,作为监管部门也加强对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档案及财务档案的处理工作。四是积极退付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额,由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通过对项目验收后并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退付。
(岳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