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两法三条例”问答5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何时通过并于何时起施行?其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是: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不适用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3.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招标有哪几种方式?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5.属于强制必须招标的有哪些项目?
答:(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6.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按照规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何时通过并于何时起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9.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有哪些特殊情形经批准后可以邀请招标?
答:(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10.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还有哪些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答:(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11.投标人的哪些行为,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答:(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哪些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答:(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3.《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于何时通过并于何时起施行?
答:《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于2015年5月28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14.《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
答:《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1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答:(1)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2)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3)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5)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6)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6.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17.招标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2)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3)擅自中止、终止招标;(4)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5)与投标人串通;(6)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8.投标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以他人名义、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3)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标;(4)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9.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4)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0.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2)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3)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4)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1.招标人应何时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哪些?
答: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投标报价、资质情况、质量目标、履约期限、项目经理情况、业绩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22.招标人和中标人如何签订合同?
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应如何查处?
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5.投诉包含哪些情形的不予受理?
答:(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7)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不能提供合法信息来源和有效证据的;(8)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26.《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27.政府有哪些采购方式?
答:政府采购方式有:(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供应商按什么程序进行质疑?
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首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1.什么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答: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什么关系的,应当回避?
答: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3.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规定?
答: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求意见?
答: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35.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36.什么是电子化政府采购?
答:电子采购有利于促进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信息透明,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人和供应商成本。财政部规划的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标准化体系、两个业务处理平台、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八个主要子系统。
37.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采用以下哪种方式采购?
答: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8.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39.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如何在原供应商处再次追加采购?
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4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如何提交?
答: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投标保证金执行。
41.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定?
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42.政府采购项目如何验收?
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4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44.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怎么办?
答: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如何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什么部门提出回避申请?
答: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47.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发布于什么媒体?
答: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48.什么是政府集中采购?
答: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49.什么是政府分散采购?
答: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50.有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怎么处理?
答:(1)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终止采购活动;(2)中标、成交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3)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