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营区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已由相关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改革的意见》及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的规定要求,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营区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东湖路2号。
2.3、规模:老干部住宅及附属用房房屋整修及改造共44栋;改造总面积约16601m2;新建1栋3层公寓楼,建筑面积699.36m2、1栋1层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05.6 m2;1栋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816.49m2。 以及营院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5、工期要求:第1标段:150天,第2标段:15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第1标段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第2标段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营区整治工程。
第1标段:干休所房屋整修工程和附属用房新建工程。
第2标段:营院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各标段设计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第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贰级或以上(第一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第二标段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5月-2017年10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网址及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
3.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必须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第一标段: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新建或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
3.5投标单位只能在两个标段中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时确定标段,确定标段后不允许更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以及军队相关政策执行。
4.2、本项目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投标人人中选择9 家单位入围,当合格投标人少于9家但大于或等于7家时,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当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7 家(不含7家)以下时,招标人重新发布预审公告选择入围单位;
4.3、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即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共计9家入围投标人。
4.4、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被邀请购买招标文件。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及开标会议,否则其资格预审文件与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预交方式,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标段(¥:20万元/标段);
6.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6.3、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后勤部供应处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韶山路支行
帐 号: 1901007009008501174
6.4、投标人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注明“东湖干休所整治工程第 标”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或填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由招标人帐户转帐至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
6.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 21 日至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7.2报名地点: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综合整治办(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东湖路2号)。
7.3报名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当月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证、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
7.4、资格审查文件售价400元,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5、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将疑问发至招标代理机构(75366570@qq.com),答疑回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敬请留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7 日10时00分,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 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资格审查时间
9.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 12月7 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军区东湖离职干部休养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东湖路2号
联 系 人:严柏林 电 话:0731-84620352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路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
联 系 人:陈进良 罗芳 王莎莎
电 话:0731-82255989 传 真:0731-82255989
12.监督部门
本项目全过程接受湖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纪检保卫组的监督,监督人员:吴斌,监督电话:0731-845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