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经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发改投【2019】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E区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津市市高新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配套用房(含蒸汽等管网)、绿化、亮化、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本项目投资概算为90000000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5设计周期:30天
2.6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方案文件深度达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20年03月18日~2020年03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常德市朗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736-422136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津市市高新区
联 系 人:杨智君
电 话:0736-42503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C栋612室
联 系 人:周宏建 文豪
电 话:0736-73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