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11 16:31   557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郴财采计[2020]00100号、政府采购编号:HNZTCZ-2020-02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100


委托代理编号: HNZTCZ-2020-02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一项

4000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连续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购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格,或者清洁生产审核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检测检验机构资质(CMA)。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0511日起至202051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套,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加章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518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2001)。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05211000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5211000


3、开标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址:郴州市


联 系 人:郭先生


    话:18175564735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2001


联 系 人: 廖先生


    话:1867051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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