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选定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12 12:44   288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选定(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0]000055;委托代理编号: HNZT-2020SY014)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信息及采购需求

1.1  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选定;

1.2  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55

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项目授权主体:新邵县人民政府;

1.5  采购人: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6  投资估算:本项目一期总投资约为65400.71万元,最终投资额以政府审定的投资金额为准。

1.7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28年。

1.8  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制;

1.9  建设地点:邵阳市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1.11  项目规模:该工程总占地面积84亩,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投资65400.71万元,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000t/d

1.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设施。项目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为1500/天,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1000/天,项目二期处理规模500/天。项目一期建设2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生产线,配置2500/天焚烧炉、12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等(预计年发电量135.87×106kW·h);预留项目期1500/天焚烧生产线及相关设施用地。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注册证书的企业法人。

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PPP项目合同或相关协议为准)总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申请人在本项目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负责过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人须提供:①任命文件;

4.信用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2)提供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1)(2)项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1)(2)项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5.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2)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2.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具体为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评审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投标,不限制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1.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1.320200513日上午08:30时至2020051918:00时,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06040900分至202006041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20060410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档一套(U)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申请文件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送达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6.申请文件由授权代表递交的,在递交时应外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各一份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同步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2.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申请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未按要求查阅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名称: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人:周先生

      话:15973988978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2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新林、刘志云

    话:1397559522218692919608

    址: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星城二单元1601        

电子邮箱:781972897@qq.com

  1. 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名称: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财政局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739-360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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