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新北河西湖段)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20 16:20   502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招标编号:CDZT(2020)-36

      

 

1. 招标条件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新北河西湖段)工程已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西发改招【20206号文件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新北河西湖段)工程

2.2招标编号:CDZT(2020)-36

2.3项目位置: 西湖管理区新北河西湖段

2.4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2.5 建设规模:工程包括(1)基底改良工程;(2)沿岸生态缓冲带完善工程;(3)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新北河东岸为主);(4)挺水植物群落构建工程;(5)沉水植物群落构建工程;(6)鱼类群落构建工程;(7)底栖动物群落构建工程;(8)生态系统优化调整工程;(9)南岸生态岸线工程;(10) 北岸生态岸线工程;(11) 其他工程。工程总投资概算1372.75万元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施工部分: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经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未按上述工期要求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95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0062209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00521日~2020052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062209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电话:0736-2821962

12.联系方式

      人:常德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人:吴思

        话:0736-28234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C612

      人:肖玲

        话:0736-732616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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